期刊信息
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
ISSN:0257-5914
CN:11-1009/I
语言:中文
周期:双月
影响因子:0.28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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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
少数民族文学史编纂语境下“民间文学”问题研(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文学遗产”编辑部.文学遗产选集三辑[J].北京:中华书局,1960. [2]何其芳.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中的问题——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七日在中国科学院文学研
[1]“文学遗产”编辑部.文学遗产选集三辑[J].北京:中华书局,1960.
[2]何其芳.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中的问题——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七日在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的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上的发言[J].文学评论,1961(5):66-87.
[3]李鸿然.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上[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4.
[4]赵树勤.中国当代文学史(1949-2012)[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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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何其芳.正确对待文学遗产,创造新时代的文学——一九六0年八月二日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的发言[J].文学评论,1960(4):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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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暨南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 文学基础知识[M]. 1978.
1956年,毛主席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当时我国文学史编写主要集中于汉族,何其芳敏锐察觉到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重要性,极力倡导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1958年,何其芳就中国文学史编写发表了系列文章阐述其文学史观念,并在文学史编写上进行具体实践,在《文学史讨论中的几个问题》中,他讨论了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等问题[1]25-41。196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就蒙古族、白族和苗族文学史进行编写讨论,当时任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所长何其芳参与并主持,在会议中,参与人员对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会后,贾芝和何其芳根据此次会议的发言,整理了相关的计划。这些计划为少数民族文学史书编写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一、编写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缘由“直到现在为止,中国文学史都实际不过是中国汉语文学史,不过是汉族文学再加上一部分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出的文学的历史。这就是说,都是名实不完全相符的,是不能比较完全地反映我国多民族的文学成就和文学发展的情况的。”[2]67何其芳这段讲话,透露出中国文学史书在1961年以前编写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意味着着手我国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一)中国文学史是汉族文学史“20世纪20年代,孙中山在1924年1月2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与1924年1月至8月《三民主义》文章中出现了‘少数民族’。但当时并没有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学’概念。”[3]5我国的少数民族识别工作开始于1950年,同时也对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进行了相应的搜集,但是没有编纂成系统的少数民族文学史书,也没有在中国文学史书内添加少数民族的文学史,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社会历史调查资料记录。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我国的文学史著作中忽略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在一些文学史家的文学史作品中也少有提及少数民族文学的作家和作品。在1961年之前出版的文学史书,如1954年出版的由詹安泰等编的《中国文学史》、1959年由复旦大学古典文学组学生集体编著的《中国文学史》等史书都没有提到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何其芳敏锐地看到这一现象,并且指出“当前中国文学史书编写是汉族文学再加上一部分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出的文学的历史。”[2]67没有涵盖55个少数民族的文学,不能称得上是“中国文学史”,不能反映我国真实的文学情况。但在1961年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纂工作开始,还有许多文学史书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历史没有提及,如《中国当代文学史(1949-2012)》[4]《新中国文学史略》[5]等。何其芳在1961年的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讨论会上对少数民族文学史在中国文学史整体中的地位做了高度肯定。他指出:“发掘和研究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编写出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史或文学概况,在这样的基础上再来编写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学史的面貌将为之一变。”[2]67何其芳作为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首倡者,认识到现有文学史的不足,也致力于改变当时中国文学史编纂面貌。(二)中国文学史中“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特殊性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学作品,我国文学也是多民族的文学,我国的文学史也应该包括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历程和规律、作家和作品等内容,离开少数民族文学史,谈论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与规律,是不科学、不完整的。1958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召集参加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大会的各自治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代表进行座谈,讨论关于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问题。何其芳在会议中提倡编纂多卷本《中国文学史》,特别强调要包含少数民族文学史。1958年8月15日,中宣部将《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选工作座谈纪要》转发各地。何其芳所在的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负责少数民族文学史编纂工作,第一批计划完成蒙古、回、藏、维吾尔等13个民族的文学史(或文学概况)编纂[6]。1961年3月26日至4月17日,基于民族文学研究已取得的丰硕成果,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在北京召开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选择《蒙古族文学简史》《白族文学史》和《苗族文学史》作为讨论重点,讨论关于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工作的原则性问题。何其芳在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的讨论会上,说到“有计划地在全国搜集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加以整理,译为汉文,并且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这是我国过去从来不曾进行过的工作。这些工作的直接意义首先是丰富了我们祖国的文学宝库,很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发展。”[2]67少数民族文学史是我国文学宝库中的明珠,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写有利于打破以往汉族文学史统领中国文学史的传统,有利于确定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整体中的地位。(三)少数民族文学史中的民间文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包括丰富的民间文学,这就意味着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离不开民间文学,或者说,有些民族的文学史就是民间文学史。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是少数民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和生产劳动中创作的口头文学作品。它是少数民族社会生活和民族心理的载体,表达了少数民族的审美倾向和艺术情趣,展现了少数民族的生活。“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编写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历史幻梦已化成活生生的事实展现在我们眼前。”[7]年开始,编写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的一部分被提上日程。但由于我国多数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许多民间文学都是依靠口头传承,在少数民族社会中世代流传,何其芳清醒地认识到在少数民族文学中占据重要部分的是流传在人们口头的文学作品,他自己通过读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作品,听少数民族地区传唱的民歌,深刻地感受到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的特点,甚至直接坦言道:“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我还没有去过,然而由于读了一些解放后出版的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我好像已经和这些地区的人民接触过,多少理解一些他们的生活、风习和特点,而且好像能够感受到他们过去的悲苦和今天的欢乐。”[2]67民间文学是民众生活和社会历史的记录,通过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写,搜集民间文学,了解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发展,知晓他们的生活状况、文化传统,这些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二、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史编纂的关键性问题(一)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材料问题文学历史的编写,是一项繁琐且要求很高的工作。它需要对各个阶段的文学发展情况作出详细且较为精准的划分,对文学发展规律有一个科学认识。何其芳在发言中提到:“编写文学史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更是一个新开创的因而困难更多的工作。编写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文学史的基本任务是系统地客观地叙述这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学发展过程,对发展过程中有历史地位的作家、作品和其他文学现象作出正确的说明或论断,从而阐明这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学的发展规律。”[2]69在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学发展过程中,文学不仅仅只是作家文学,也有许多民间文学。所以在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时候,就不可避免要涉及到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由于民间文学的口头性特点,往往它们都不是以书面形式存在于世间。它流传在人们中间,通过人们口头传承存活在人们生活中,对于这部分文学作品需要编写者们去搜集和整理。何其芳在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中谈到民间文学作品搜集、整理和翻译问题。他说道:“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由于现成的书面材料比较少,还需要广泛地搜集材料,并且对口头的材料加以忠实可靠的记录和整理。作为科学研究的基础的材料是不应该任意删改任意增减的。应该把学术性的资料和一般读物加以区别。应该把整理和改编和再创作这三者加以区别。”[2]73何其芳对于民间文学搜集与整理到写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坚持用历史的观点看待文学作品。在1961年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讨论会后,由贾芝起草,何其芳和贾芝共同修订《中国各民族文学作品整理、翻译、编选和出版计划(草案)),在这一份草案中,明确提到有关整理工作的措施[7]12-13。措施如下:1.整理工作应当以忠实记录和可靠版本为基础,力求保持作品原来的面目、生动的语言、叙述的方式、结构和艺术风格。2.整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1)选取一种比较完整的记录或版本,加以整理。(2)以一种记录或版本为主,接受同一民族或同一地区的其他记录或版本的某些部分,整理成内容和形式较为完美的作品。(3)内容基本相同、情节差别较大的作品,可以整理为两种以上的不同本子,不可勉强综合为一个作品。3.整理和改编、再创作应加以区别。整理虽可采取不同的方法,但均必须以可靠的记录或版本为根据,不得渗入整理者个人杜撰的成分。改编可以按照改编者的意图对原作品进行程度不同的修改充实和艺术加工。至于再创作,则要求内容上有更大的发展,艺术上有更大的创造。改编和再创作都容许把原作品的体裁改写为别的体裁,但整理却不能改编原来的体裁。4.对古代作品,应看到他们的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不应以今天的标准来要求;但内容有显著毒害,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和民族团结的,必须加以删节。5.作品的作者、讲述人、记录者、整理者,作品的流传地区,整理所依据的记录和版本的出处,整理时所作的删节,以及作品中的方言土语、风俗习惯、历史事实和一般读者不易理解的地方,均应尽可能在整理稿中加以说明和注释。从上述措施中可以看出何其芳强调民间作品的原貌,注重对民间文学作品特别内容的注释。他在《从搜集到写定》中也提到:“至于民间故事,则因地区与说的人不同而变化更大,当然难于一字一句保存原来面目,但也基本上采取忠实记录原故事的态度。若是自己改写,那就不能算是民间文学,而是我们根据民间文学体裁写成的自己的作品了。无论民歌,民间故事,民间戏剧,写定时都应该附注流传于何地。普通不易了解的土语,事物,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也都最好加以说明,以便旁人阅读或研究。”[8]259在民歌搜集中何其芳坚持忠于作品原貌,在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中,同样坚守这一点,体现了他对于人民的尊重,尊重人民创作的作品。同时,在整理或改编过程中,应该避免整理者及改编者的主观主义,不能用个人想法去左右民间文学的发展和对于民间文学作品的评价。(二)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断代问题许多民间文学作品以口头传统的形式保存下来,并且出现多种变异,其产生的时间就难以确定。但是,在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中作品出现的时代则是需要明确的。民间文学如何断代向来是难点,何其芳在发言中多次强调民间文学作品断代的意义和方法,他以《白族文学史》中收录梁山伯与祝英台故事的时代划分为例,对作品断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白族文学史》中,把梁山伯祝英台故事,以及以这个故事为题材产生的许多长诗,编者把它们划入到南诏及大理国时代。理由是估计在南诏时代梁祝故事已经或者开始传入白族。为何这样划分,《白族文学史》给出了三个依据[9]144:一、南诏统治者曾多次在汉族地区俘虏汉人作为奴隶,在这大批奴隶中,一定有不少人熟悉和热爱汉族人民口头文学。想一想,当他们白天在奴隶主的皮鞭下做苦工,晚上挤在一起有片刻休息的时候,他们为了解解忧愁,不唱唱他们所熟悉的汉调还唱什么?不讲讲他们家乡的民间故事传说还讲什么?二、考之文献记载,梁祝故事产生于东晋穆帝时(即公元三六〇年左右),离南诏时代已数百年,它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并为这些奴隶所熟悉,所讲述,是完全有可能的。三、在洱源曾流行白族调,其中提到,当梁山伯死后,祝英台写了一篇祭文,开头一句说:“时维大周定王三十三年春三月,”这也说明梁祝故事发展至迟也在晋隋之间,即使是在隋代吧,离南诏时代之初也将近一百年,以后它随着大批汉人的来到南诏国而同时传入白族地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梁祝传说何时产生,存在多种说法。但是《白族文学史》中给出的三个依据颇有点站不住脚。梁祝传说最早产生于东晋时期的浙东一带。而资料中大周定王是春秋时期,与此不符,不能充当证明材料。《白族文学史》中也说道:“在白族人民中流传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虽然吸取了汉族人民中流传的梁祝体裁,但是白族人民在口头流传梁祝的时候,结合了并加进了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思想感情,是采用自己的语言和演唱样式的(如‘打歌’、‘白族调’等)。”[9]145由此可见,在白族流传的梁祝故事经过白族人民的加工。所以在给梁祝故事划分时代不应该仅仅看它是何时传入白族,应该更多地从它的内容所反映的时代去划分。何其芳在《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史和文学概况编写出版计划(草案)》中也提到一点:“作家、作品的断代,应有可靠根据。有文字记载则以文字记载为依据;无文字记载,但经过各方面的考察,可以确定其产生时代者适当断代;无法考察确定其产生时代者不勉强断代,附在适当的时期后面叙述。”[7]9笔者认为何其芳在此处所指的“各方面”应该是他在讨论会上所说的民间文学的内容、语言、形式等各方面。他在会上说到:“要断定白族文学中的梁祝故事诗产生的时期,不能单从这个故事什么时候传入白族着眼,更重要的是必须考察这些作品本身,从它们的内容、语言、形式、风格等等看看它们到底像是什么时代的产物。”[2]72可见,要给一个民间文学作品断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从很多史料中抽丝剥茧,寻找有用的资料。民间文学作品断代需要真实可靠的资料作为支撑,需要做考据工作。何其芳对此认为:“如果是要研究文学、要研究文学史的人,就不但应该留意有价值的考据文章,而且还需要掌握科学的考据方法。考据自然不过是研究工作的一个部分,不过是属于辨别材料和弄清楚史实的部分。但我们也应当反对那种繁琐的没有意义的考据,反对那种引导人脱离现实的为考据而考据的风气。”[2]73材料是编写文学史最重要的基础,文学史是流动的历史的书面化呈现,要真实地反映历史,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加以鉴别。何其芳和贾芝在编订的《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史和文学概况编写出版计划》(草案)中明确规定:“材料必须经过鉴别,力求可靠。关于材料的鉴别以及作家、作品的断代等,是要作必要的考证工作的。但在文学史或文学概况中,只须利用考证的结果略微说明理由,不宜以繁琐的考证的过程来代替对于文学史实的叙述和对于作家、作品的介绍和评价。”[7]10通过对少数民族民间口头文学作品的断代,能够更好地认识我国少数民族的历史发展,也能对汉族民间文学作品的断代问题提供方法。(三)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多样性问题中国是多民族国家,民间文学的多样性表现得十分充分。民间文学作为民众口头创作并流传的表达人们思想情感和审美趣味、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作品。由于它是以口头流传为主,与人民大众的生活有密切联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增添新的内容,何其芳认识到口头文学的这一特点,在《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史和文学概况编写出版计划(草案)》中提到:“同一口头文学作品在我国和邻国同一民族中都流传,可作为两国人民共同的文学,但叙述时应以在我国流传者为依据。我国和邻国同一民族如曾有共同的历史阶段,在这一阶段产生的作品,也应作为两国人民共同的文学遗产来叙述,但从邻国移居我国成为我国民族大家庭的一员的民族,应以叙述在我国产生的文学为限。”[7]8-9虽然这段话没有从正面阐释口头文学的多样性问题,但是他告诉我们口头文学是不断变异的,具有极强的创造性。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点会产生不同的异文。对于异文的处理何其芳也给出了具体措施。在《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资料汇编》编辑出版计划(草案)中做出了如下“规定”[7]15-16:1.收入《资料汇编》的原始资料,力求是忠实记录或可靠版本,一律不加改动,经过前人整理或改编的作品,应加以说明,并力求对加工、改动之处作些注释。2.同一民间创作的不同记录或版本不同的书面文学(包括文人创作)和民间流传的口头文学的抄本、印本),差别较大者一并收入;如果大同小异,可选用一种,其余各篇与它不同的地方以注释的方法说明。3.民间口头创作,应注明其流传地点,所属民族、口述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记录者、整理者、改编者的姓名和职业。我国独特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实生活造成了中国文学的多样性,民间文学也是如此。一个故事、一首歌谣等都可能存在多个异文,这些异文便是民间文学多样性的证明。何其芳提出的有关于异文整理、记录与注释的措施,无不体现了他关于民间文学多样性的思考。何其芳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史书编写提出系统性观点,从史书材料的搜集与整理、改编和创作、口头作品的断代问题等都有系统且完整的论述。何其芳在会议中所提出的较之在延安时期在《从搜集到写定》一文中所提出的更全面、完整、系统,是延安时期思想的延续与发展,充分体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一文化方针。何其芳提出,文学史的编写原则应当是:“一,准确地叙述文学历史的事实;二,总结出文学发展的经验和规律;三,对作家和作品评价恰当。”[10]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何其芳提出编写各少数民族文学史计划被迫中断了。1983年3月,中宣部恢复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并由中国社科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接手。然而此时,何其芳已经溘然长逝了。三、作为中国文学遗产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何其芳认为不只是古代的那些文学作品才算得上我国的文学遗产,他明确提到:“那些还活在民间的传说,故事,歌谣,我们也要算入我们的财产单内。它们也许比那些上了文学史的作品更粗更低一些吧。然而恐怕也更带着中国人民大众的特点。”[8]54《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三言二拍》等等古典文学作品是我国宝贵的文学遗产。但是历史上,广大平民百姓用自己的方式讲述、演唱等形式记录自己的生活状况,同样属于我国文学遗产的一部分。何其芳在1942年就注意到我国文学遗产的重要性:“我们这样一个大民族的文学遗产在数量上是很丰富的,在质量上有许多作品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准,他们可以多方面的给我们以营养,而在目前对于民族形式的建立更有特殊的重要作用。”[8]52不难看出何其芳不停地在向作家们表达这一观点,要做到文学群众化,建立民族形式,就必须对我国的文学遗产进行继承。在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讨论会中,何其芳再一次重申对于民间文学这一宝贵的文学遗产继承的重要性。他直接提到:“解放以后,对我国的汉语文学做了一些初步的整理、介绍和研究,我们就感到我国的文学遗产异常丰富,异常卓越。今后更进一步,把汉语文学的整理、介绍和研究的工作做得更多更好,并且把各少数民族的杰出的和优秀的作品都搜集整理出来,加以正确的评价,这必然将更大地加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2]67可见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性,这也更说明了对于民间文学的继承势在必行。(一)思想层面的民间文学批判何其芳首先提出了对待文学遗产的基本态度,他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的发言中谈到:“我们对于过去一切有价值的文学遗产并不是抛弃而是继承;但这种继承并不是无批判地兼收并蓄,而是批判地吸收;而且这种批判地吸收并不是仅仅为了保存过去的传统中的优点,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了今天的艺术上的创造和革新。这就是我们对待文学遗产的基本态度。”[11]37他在1960年8月2日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的发言中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怎样对待文学遗产,这是同我们的文学发展和思想教育有关的问题。怎样对待文学遗产,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理论上已经解决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容易发生偏向的问题。”[11]32何其芳认为文学遗产继承问题不只是文学创作和发展问题,更是思想问题。他在《关于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一文中说到:“在中国人民革命取得了全国胜利以后的今天,必然要产生再一次的对文学遗产和文化遗产重新估价的运动。这就是认真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估价。然而,如果我们的准备不足,既未能真正通晓马克思列宁主义,又没有深厚的文化知识和历史知识,再加上缺乏自知之明,就很容易有这样一种十分幼稚的想法,一味依靠几个革命术语或几个简单的社会科学的概念就可以'批判'一切,就可以通行无阻,而这就必然要发生许多错误,并且要发生笑话式的错误。”[12]147要用辩证的唯物主义去看待文学作品,对待那些表现了封建思想的民间文学作品,不应该只看它的表面,更要看到它的深层。《梁山伯与祝英台》故事在全国各地都有广泛流传,各地也对它有所改编,但是何其芳认为这些改编“差不多都丧失了民间传说原有的色彩和想象,成为一个很平庸的脚本。”[12]143这些脚本的结局被改的与民众流传的结局差别甚大,改掉了原本梁祝变成蝴蝶的结局,变为祝英台“向石碑一头撞过去”或者“用剪刀刺入喉中而死”,她父亲幡然醒悟等结局,这些都是把原本结局看作是一种“迷信”的色彩。这在何其芳看来都是“不能够细心地科学地分析一个具体作品的思想或艺术性,企图依靠几个革命术语或几个简单的社会科学的概念就去妄加‘批判’。”[12]146这些观点可以看出,何其芳充分尊重民间文学的讲述形态,充分尊重民间文学中人民的生活、人民的情感。他在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讨论会的发言中说到:“《蒙古族文学简史》对《江格尔传》《红色勇士谷诺干》等作品,批评它们没有摆脱‘英雄造时势’的唯心主义观点,把主人公写成了个人英雄,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表现不足。但古代的神话传说,英雄史诗,以至像《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著名小说,差不多都是这样写的,是不是都应该加以这样的批判呢?古代的作者不可能有我们今天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他们在作品中把个别人物写得很突出,一般人民群众写的很少或者甚至没有写,自然是和他们的思想有关的。”[2]75众所周知,《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作品都是来源于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故事或神话传说,它们是民众创作和作家创作相结合的成果,这些作品中虽然都表示了对封建统治的不满,以及揭露了封建社会的腐朽与残酷。这些作品不可避免的带有时代的局限性,有封建糟粕,塑造了传奇的个人英雄。但是在评价一些民间文学作品的思想性与艺术性时,不能按照今天的标准去看待,文学作品是有时代性的。在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讨论会中,何其芳多次强调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评判古代的文学作品。甚至把这条办法作为一个规定:“对古代作品,应看到它们的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不应以今天的标准来要求;但内容有显著毒害,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和民族团结者,必须加以删节。”[7]12我国有些少数民族直接从封建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他们的民间文学作品中必然含有大量的封建思想,对于这些作品应该科学地看待,评价过去的作品要秉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会上通过对蒙古族民间叙事诗《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的思想进行讨论,该作品有两种版本:“参会学者持两种意见,肯定的一方认为两匹骏马是最下层人民的形象,故事说明要自由就得像小骏马一样起来斗争。否定的一方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两匹骏马代表劳动人民,但这个故事是提倡妥协,宣扬阶级调和,歌颂成吉思汗;另一种认为两匹骏马代表成吉思汗的近臣,这个作品反映的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小骏马也并不是彻底反抗当时的统治阶级,不过是想要得到重视。”[2]84《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在蒙古族人民中间广为流传,它承载了人们的思想情感,通过对这些作品所蕴含的思想情感进行分析,更好地掌握蒙古族人民所处的社会。对民间文学的思想层面的批判,一定要站在民间文学作品所处的年代,不能用今天的标准来看到民间文学所蕴含的时代思想。民间文学作品景观具有穿越时代的特点,但是,每个时代民众的生活均会以不同的形式在民间文学的讲述和演唱中留下记忆,不可避免地带有所处时期的思想特点,在继承民间文学遗产时,在记录整理民间文学作品时,不能用现在的思想去改写那些民间文学中的主题、形象和结构,而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看待民间文学的传承、变异现象。(二)艺术层面的民间文学继承在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中,何其芳肯定了民间文学的艺术形式、思想内容对于文学创作的重要性。“对创作来说,可以继承、学习、借鉴的本国文学遗产大为增加了,而且许多少数民族的民间故事还可以作为再创作的题材。”[2]67何其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应该批判性的继承、吸收和评价:“对文学遗产的批判地继承,应该不只是在思想上,同时也在艺术上。三部文学史都是注意到艺术性这个方面的,这也是它们的一个优点,只是似乎还不够一些。艺术分析的比较薄弱,不深刻,这是我们今天的一般文学批评和汉语文学史著作都存在的缺点。对少数民族文学史,不应该在这方面苛求。不过我们总还是需要多作一些努力,力求在这方面的评价也比较恰当,具体地指出作品的艺术上的优点和特色在哪里,缺点又在哪里。在艺术方面,也应该不要以我们今天的标准来要求古人。”[2]77不必对于民间文学的艺术性过于苛责,不可用今天的标准评判流传在历史上的民间文学。“文学的艺术性,是通过适当的形式和艺术形象,去表现一定的生活内容和思想内容所达到的完美程度。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艺术标准,对文学作品的艺术性有不同的要求。无产阶级明确要求具有典型化的深度和广度,要有为广大劳动人民所喜闻乐见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13]85比如在《苗族文学史》中专门有一章是讲述关于张秀密的叙事诗,何其芳对此给予很高评价:“这一章是写的很好的,把作品中的许多动人之处都介绍出来了。”[2]76民间叙事诗以诗的形式来刻画人物,通过写人叙事来抒发感情,不可能以全视角方式吟唱事件的所有方面。何其芳充分地意识到这一点:“在讲它的缺点和局限性的时候,有些意见是过于求全责备的。比如批评它没有写到传说中所说的张秀密和石达开曾有联系,批评它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写得太少。对于文学作品,不能要求它写得像历史著作那样科学和完全。对于口头流传的文学作品,尤其是长篇的民间叙事诗,不能要求它写得像杰出的作家的创作那样细致和完整。”[2]77民间文学是民众生活文学,是他们生活基础上的历史记忆,他不像作家文学一样精雕细琢,其艺术表达使民众能够接受、交流、能够理解、欣赏就可以了。何其芳喜欢民间文学,热爱民间文学,也常常借鉴民间文学的形式进行创作,他主张用民歌的形式进行诗歌创作,让更多的文学作品拥有更广泛的读者。何其芳一再强调不要用今天的标准去看待过去的文学作品,否则会失掉许多优秀民间文学作品。这种历史唯物主义文学史观成为何其芳编写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基本立场,也是何其芳民间文学史观的基本态度。四、结语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何其芳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并且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指导下的少数民族文学史观,指导和影响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撰。何其芳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的思想具有指导性意义,这些思想是延安时期文学思想的延续与发展。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史书中民间文学的部分,从材料的搜集、整理、翻译、创作,再到注释等等,他都提出了一套系统且严谨的方法论。但是何其芳对于少数民族作品认定是有局限的,他认为如何判断一个作品是否是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主要是看作者的民族成分这是不够完整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在何其芳看来是中国文学遗产的组成部分,它不仅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特殊意义,对于文学创作也有重要作用。鉴于此,何其芳认为文学遗产的继承不应全盘吸收,也不完全摒弃,要采取批判的态度,从思想到形式进行甄别。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生活的反映,在其中必然存在着精华和糟粕之分。何其芳认为对有利于文学创作的民间文学作品加以学习继承,对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民间文学作品加以抛弃。纵观何其芳少数民族文学史观下的民间文学理论建设,从材料搜集、整理,到民间文学的继承、创新,以及民间文学的甄别、注释等问题具有科学的文学史观,对推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史撰写,对于我国民间文学事业的建设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参考文献:[1]“文学遗产”编辑部.文学遗产选集三辑[J].北京:中华书局,1960.[2]何其芳.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中的问题——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七日在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的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上的发言[J].文学评论,1961(5):66-87.[3]李鸿然.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上[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4.[4]赵树勤.中国当代文学史(1949-2012)[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刘锡庆.新中国文学史略[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6]小月.何其芳: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的首倡者[N].中国民族报,2012-08-10.[7]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参考资料[M].1984.[8]何其芳.关于现实主义[M].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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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学遗产》 网址: http://www.wxyczzs.cn/qikandaodu/2020/1111/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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